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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不过觉得这个比喻不恰当。也不要把争取平等权利和更改婚姻定义告混了。就像16岁为啥不能登记结婚?为啥16岁和26岁不平等?这里面就是个定义的问题。 :) 有人总说“人家过自己的日子,不干涉你,你凭什么不让?”,

可事情没这么简单。

如果这样的法律遇到两情相悦的2男1女们,2女1男们,以及2男2女们也都要求平等结婚权利,该同意不同意呢?很多人还从小就又喜欢男又喜欢女的呢。他们的权利呢?

不太好办吧。:D

其实我觉得同性伴侣在加拿大在税率,在遗产,甚至在过继小孩等方面的权利和异性伴侣没有任何区别。所以这不是权利的问题,而只是定义的问题。

就像联邦法律现在关于老人的定义是65岁,关于未成年的定义,关于单身父母的定义,关于同居伙伴的定义,关于婚姻伴侣的定义,关于离婚的定义,关于过继子女的定义,关于永久居民的定义,关于外国出生加拿大婴儿的定义,这都是只是定义,和平等无关。


现在联邦政府不愿上诉最高法院,等于剥夺了公众关于这个问题的发言空间或发言权。没有经过认真而公开的讨论就准备更改法律,实在是现政府的一大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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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枫下茶话 / 政治经济 / 请为加拿大自豪骄傲!
    • 加拿大除了在同性恋、大麻合法化、成立吸海洛因专用小屋等领先外,还有什么好吹的,这就是“自豪骄傲”的原因?
      • 身为少数民族弱势族群一员,你就体会不到加拿大的宽容政治智慧和权利妥协?很难达到的双赢局面啊!
    • 即将退休的加总理克里蒂安用法语对记者说,“和世界上的很多国家相比,加拿大一直是先锋。我们履行了职责。”
    • 加拿大的大量印第安人虽然还很贫穷,但他们在更大程度上掌握了自己的命运。他们在自己居住的占加拿大陆地面积1/3的两块土地上实施自治。
    • 多伦多曾是保持着浓厚英国传统的沉静城市,如今,4成居民出生在国外,市内有2000多家各国风味的餐馆,当地电台电视台用30多种语言播放节目。
    • 可以追溯到创建加拿大的早期英国保皇党人。当时,他们一面对远在千里之外的英国王室保持忠诚,一面承认“人们有权过自己喜欢的生活”。英国打败法国占领魁北克后,让该地区居民继续讲法语就是一个例子。
    • Nice try, but this is not a done deal yet. The bill is yet to be passed at the house and many MPs are known to be against this idea.
      • 加国九省接受 同性婚法料通过
        • It is not too late for you to write to your local MP. That is what I meant. Personally I think this goverment has failed to act
          to protect parliament's privilage and responsibility (and ours as well) of altering a law and defining social matter such as marriage.

          Changing definition of marriage is a social matter that affects everybody.

          I still believe it is not up to a court to define what is marrige. Just like it is not up to a court to define what means divorced. It is the parliament.
    • Support. Canada is a great country.
    • 我不反对赋予同性结合以同等的权利,但是使用结婚这个词在逻辑上就有漏洞了。尤其是形成了对华人传统的强烈侵犯。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法律权利是一回事,词汇权利是另一回事。
      我尊重同性couple的法律权利,但是应当使用另外的词汇,比如”结合“。

      从法律角度讲:”男+女=结婚“没有包括”男+男“,”女+女“的权利。如果要解决,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男+男=结2”,“女+女=结3”,同时赋予结2与结3等同与结婚的权利。
      然而,法官选择了“改变结婚的定义”来解决问题,由于“结婚”一词涉及所有人,而不只“同性结合”因此这个改变侵犯了非“同性结合”者的语言使用权。
      从逻辑角度讲,改变”男+女=结婚“不涵盖同性的问题,可以改变”结婚“的定义,也可以改变”女”的定义。不是开玩笑,定义“女”为:跟男人结婚的人,同样可以解决“同性结婚”的矛盾。只是法官的偏见导致,他们以为“结婚的定义是可以改的,女人的定义是不可改的。”

      然而,这对华人群体带来了很大烦恼,尤其是还想交下一代学中文的。

      中文的”婚“字是”女昏“而来,无”女“就成”昏“了。
      称男男结合为婚,是直接对中文本意的无必要破坏。其实对英文来讲也是混淆不清。

      人们有权给予特定的事物以特定的名称。比如我支持张三拥有和李四同样的权利,但是不应当说”必须允许张三自称李四“。

      安省的判决在申明同性选择结合的权利方面是有道理的(人家过自己的日子,不干涉你,你凭什么不让?);但是该判决在”勒令政府更改婚姻的定义“方面就侵犯了广大人民使用语言的权利。

      为了少数人的利益,强迫广大人民改变使用数千年的语言概念。尤其是破坏了中文的表意文字,对长远的中文教育造成了极大的破坏。

      强烈抗议中。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很有深刻道理和文化内涵。:) 另外,不知“人家过自己的日子,不干涉你,你凭什么不让?”的良好愿望,会不会在不久的未来遇到两情相悦的2男1女们,2女1男们,以及2男2女们也都要求平等结婚权利的现实的挑战?:D
        • 通过什么途径向当局表达 ---- 希望不要用结婚/婚姻这个概念。
        • 我个人认为只要所有当事人自己完全同意,也未尝不可。
          • 这是为你多年来一夫多妻制的理想打伏笔吧。:D
            • 我有一个好的就够了。:) 就算放开了,真正能接受那种婚姻的人也是少数啊。
      • 有一定水平。
      • 安省是用中文来判决的吗?same sex marriage在中文里用结婚还是结合是你自己的事。更何况汉字发展了几千年还希望保持原意根本不可能,为了你所谓的语言概念,你应该给国内的文化部发个抗议,要求将报道中的鸡奸的奸字改成男字旁。
        • 字眼儿都无所谓,只是想将来向孩子灌输二者是有区别的,当然,要尊重每个人的选择。
          • Please don't 向孩子灌输, because 要尊重每个人的选择
            • 不知道你有孩子吗?在他们没有判断是非能力的时候,家长不需要告诉他们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吗?
              • if you are sure 什么是对 什么是错 5 / 10 / 20 years later. to your question, generally speaking "Yes, parents need do so", but unfortunately no adult always understand 什么是对 什么是错, including you and me.
                • 新手要老手带,似乎是不争的事实。这在公司里面,政界,宗教界,学术界。。。全部适用。这就意味着老手(父母)知道什么是对,新手(孩子)未必知道。
              • if you can 尊重每个人的选择 all the time, please treat your own child as one of them.
                • 我知道乱开车不对,一定会讲给孩子听。可是,他仍然选择乱开车,我也不能禁固他,我也不能对他怒气,此为尊重。更何况18岁以下的,是要父母监护的,这似乎说明法律以及社会的共识就是父母要引导孩子。
                  • we are talking about different things. good night.
                    • 中文英语的确有别,晚安。
          • 你说得有道理,确实有区别。毕竟是俩大老爷们或俩美眉的“关系”吗。但在同行恋大游行看来的,号称是左利手和右利手的区别,不是正常和异常(病)的区别。
            • 唉,现在想说不正常也不敢呐。换个角度讲,那些人都是人间极品,有才,聪明,帅。这灿烂的生命结束的时候,得不到延续,实在是可惜。虽然不能说正常/异常什么的,可是,要劝说成功多一个那么优秀的留多一个种,可以称其为好。反之为坏。
              • 哈哈,”那些人都是人间极品,有才,聪明,帅。这灿烂的生命“,搞笑,大家都是普通人嘛,谁比谁还能”高“到哪儿去?好像你又走向另一个极端。心平气和一点,会有理性的看法。
                • 哎,你又当真了。哎,不说了,别人的孩子管不了,只希望将来关心并催促自己孩子结婚时,他/她不要首选同性。哎,都用“结婚”“婚姻”一词,哎,要是你们喜欢,让给你们算了,异性结婚改叫“婚9”,这样教育孩子不至于混乱。
                  • 他/她不要首选同性?二等公民呀?:D
                    • 你越来越可爱了 :)
                      • 承蒙夸奖,哪天受我学京剧?哈哈
                        • 我不喜欢听男旦,他们没有女的唱得那么清凌凌地透彻。我介绍你个网上唱京剧的地方,叫 广德楼,哪儿的男旦一抓一大把,和他们互动,你也学得快点儿。碰巧成了你的好事,别忘了回来谢我。:),哎,也不知是不是害了你。
                          • 谁跟你学男旦来?
        • 很幸运在这个说汉语的论坛中,还有如此开阔心胸如此深刻见识的大侠同胞!握手。
        • 人家说中文传统啥的只是开玩笑,你却当真了。
        • 1)此问题不仅涉及中文,英文同样受冲击,对中文的冲击更大罢了。2)有些(尤其是贬义)词汇会故意使用一些“错误概念”比如“奸”字,但是请注意“鸡”字,两只鸟的意思呦。
    • 我为加拿大而自豪,但并不支持加拿大政府做出的每一个决定。我对同性恋组成家庭没有异议,但心理上仍然无法接受对“婚姻”的重新定义。
      • 心理上仍然无法接受对“婚姻”的重新定义, 可以理解。但想一想左利手右利手的比喻,好象又释然了。
        • 什么是左利手右利手?
          • 就是左撇子,也是好多天经地义站绝大多数的右利手的人,根本体会不到的心酸“少数弱势”故事。
            • 谢谢。不过觉得这个比喻不恰当。也不要把争取平等权利和更改婚姻定义告混了。就像16岁为啥不能登记结婚?为啥16岁和26岁不平等?这里面就是个定义的问题。 :) 有人总说“人家过自己的日子,不干涉你,你凭什么不让?”,
              可事情没这么简单。

              如果这样的法律遇到两情相悦的2男1女们,2女1男们,以及2男2女们也都要求平等结婚权利,该同意不同意呢?很多人还从小就又喜欢男又喜欢女的呢。他们的权利呢?

              不太好办吧。:D

              其实我觉得同性伴侣在加拿大在税率,在遗产,甚至在过继小孩等方面的权利和异性伴侣没有任何区别。所以这不是权利的问题,而只是定义的问题。

              就像联邦法律现在关于老人的定义是65岁,关于未成年的定义,关于单身父母的定义,关于同居伙伴的定义,关于婚姻伴侣的定义,关于离婚的定义,关于过继子女的定义,关于永久居民的定义,关于外国出生加拿大婴儿的定义,这都是只是定义,和平等无关。


              现在联邦政府不愿上诉最高法院,等于剥夺了公众关于这个问题的发言空间或发言权。没有经过认真而公开的讨论就准备更改法律,实在是现政府的一大失职。
              • 哇,难得你这么严肃认真,你的观点也很有道理,跟这位中国专家李银河的第二个建议非常相似。
                李银河认为,同性恋者是具有各项权利的中国公民,同性恋者当中有人有结婚的要求,他们的要求与他们作为公民的权利没有冲突,应该得到承认。

                  她提出了两个方案,一是修改婚姻法的个别字句。凡是出现“夫妻”两个字的时候就改成“配偶”,第一次出现配偶这个词的时候加一个括弧(性别不论),很简单;另一个方法是搞专门的同性婚姻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