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oading...
Ad by
  • 推荐 OXIO 加拿大高速网络,最低月费仅$40. 使用推荐码 RCR37MB 可获得一个月的免费服务
Ad by
  • 推荐 OXIO 加拿大高速网络,最低月费仅$40. 使用推荐码 RCR37MB 可获得一个月的免费服务

安省立法严惩毁约开发商

https://windsor.ctvnews.ca/ontario-doubling-fines-for-unfair-cancellation-of-new-home-projects-1.6117448?cid=sm%3Atrueanthem%3Actvwindsor%3Atwittermanualpost&taid=635163c361a53a0001e4cea9&utm_campaign=trueAnthem%3A+New+Content+%28Feed%29&utm_medium=trueAnthem&utm_source=twitter

安省政府今天公布,为了进一步保障住宅买家,将对那些不公平地取消新住房项目,或者终止购买协议的不道德的建筑商和供应商,处以更高额的罚款,金额增加一倍。新规将追溯至今年4月14日以来的违规案例。

Image
图源:twitter

《新住宅建筑许可法案》(New Home Construction Licensing Act, NHCLA)一旦获得通过,每一宗违规的最高罚款额从2.5万元增至5万元,额外金钱利益处罚则不设上限。

对于屡次违法的个人最高罚款额,从5万元增至10万元,企业最高罚款额从25万元增至50万元。被定罪的个人,有可能被判监最多两年。

新法案也提出,允许住宅建造规管部门(Home Construction Regulatory Authority,HCRA),将所得的罚款直接支付给受影响的买家。法案通过后,安省将成为加拿大首个有这种赔偿安排的省份。

省府说,新例生效后,住宅建造规管部门有权追溯至今年4月14日或之后出现的违规个案。

安省政府的新闻稿称,省政府正在采取更多措施保护新购房者。

公共和商业服务交付厅长Kaleed Rasheed表示:“辛勤工作的安大略人在他们一生中最大的交易买新房时,应该得到公平对待。”

他说:“我们采取这些更严厉的处罚措施,打击不良行为,对楼花项目承建商和销售商的不道德和非法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他们将面临数十万元的罚款,而不是从不良行为中获利,这些罚款将回到受害者的口袋里。”

Minister of Municipal Affairs and Housing Steve Clark made the announcement in Windsor, Ont., Thursday, Oct. 20, 2022. (Bob Bellacicco/CTV News Windsor)
图源:Bob Bellacicco/CTV News Windsor

“为购买新房进行储蓄和作出牺牲的安大略人应该得到公平对待,”市政事务和住房厅长克拉克(Steve Clark)说,“通过今天的公告,我们的政府明确表示,开发商的非法和掠夺性行为是不会被容忍的。”

据悉,安省的《人人有更多住房法案》( More Homes for Everyone Act)于今年4月14日生效,旨在阻止不道德的建筑商和供应商。新修订的法案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重处罚。

政府最后表示,鼓励新房买家在购买新房之前,在安省建筑商目录上查看开发商或新住宅和共管公寓项目的状态。链接:https://obd.hcraontario.ca/

Report

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枫下家园 / 枫下觅巢 / 我签了请愿,支持一把。安省开发商确实有钱推磨,显著不公平的例子不少,签了合同白纸黑字,过几年房市涨了,要么撕毁合同,涨价才继续;要么破产赖账,改头换面再坑一茬。狗P政府完全不保护买方合法利益,任由资本舔着血和肮脏的东西横行,也没见受害者搞一个请愿。 +9
    • 👍👍👍
      • 谢谢。
      • 7 真是学马列的。咱扛着枪,干他狗儿的
    • 你这个是仇富心态。 +1
      • 你替富人说一说,为什么富人们可以合同签订一年后跟对方说,再补15万,要不合同作废退回本金? +1
        • 如果是这种情况,我跟你一起请愿支持她一把,可惜她不是。总体感觉是在胡搅蛮缠。 +6
          • 👍 事情过去了好几年,即使现在修改法律,他的定金也拿不回来了。 +1
          • 前段时间主流媒体就爆过类似的事情。开发商以成本上升为由提价,不付差价就毁约转卖。加拿大政府和大企业合伙搞垄断,造成缺乏真正的市场经济,消费者保护也是被动消极地跟在美国后面。 +1
    • 安省立法严惩毁约开发商 +4

      https://windsor.ctvnews.ca/ontario-doubling-fines-for-unfair-cancellation-of-new-home-projects-1.6117448?cid=sm%3Atrueanthem%3Actvwindsor%3Atwittermanualpost&taid=635163c361a53a0001e4cea9&utm_campaign=trueAnthem%3A+New+Content+%28Feed%29&utm_medium=trueAnthem&utm_source=twitter

      安省政府今天公布,为了进一步保障住宅买家,将对那些不公平地取消新住房项目,或者终止购买协议的不道德的建筑商和供应商,处以更高额的罚款,金额增加一倍。新规将追溯至今年4月14日以来的违规案例。

      Image
      图源:twitter

      《新住宅建筑许可法案》(New Home Construction Licensing Act, NHCLA)一旦获得通过,每一宗违规的最高罚款额从2.5万元增至5万元,额外金钱利益处罚则不设上限。

      对于屡次违法的个人最高罚款额,从5万元增至10万元,企业最高罚款额从25万元增至50万元。被定罪的个人,有可能被判监最多两年。

      新法案也提出,允许住宅建造规管部门(Home Construction Regulatory Authority,HCRA),将所得的罚款直接支付给受影响的买家。法案通过后,安省将成为加拿大首个有这种赔偿安排的省份。

      省府说,新例生效后,住宅建造规管部门有权追溯至今年4月14日或之后出现的违规个案。

      安省政府的新闻稿称,省政府正在采取更多措施保护新购房者。

      公共和商业服务交付厅长Kaleed Rasheed表示:“辛勤工作的安大略人在他们一生中最大的交易买新房时,应该得到公平对待。”

      他说:“我们采取这些更严厉的处罚措施,打击不良行为,对楼花项目承建商和销售商的不道德和非法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他们将面临数十万元的罚款,而不是从不良行为中获利,这些罚款将回到受害者的口袋里。”

      Minister of Municipal Affairs and Housing Steve Clark made the announcement in Windsor, Ont., Thursday, Oct. 20, 2022. (Bob Bellacicco/CTV News Windsor)
      图源:Bob Bellacicco/CTV News Windsor

      “为购买新房进行储蓄和作出牺牲的安大略人应该得到公平对待,”市政事务和住房厅长克拉克(Steve Clark)说,“通过今天的公告,我们的政府明确表示,开发商的非法和掠夺性行为是不会被容忍的。”

      据悉,安省的《人人有更多住房法案》( More Homes for Everyone Act)于今年4月14日生效,旨在阻止不道德的建筑商和供应商。新修订的法案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重处罚。

      政府最后表示,鼓励新房买家在购买新房之前,在安省建筑商目录上查看开发商或新住宅和共管公寓项目的状态。链接:https://obd.hcraontario.ca/

      • 谢谢支持,这是2022年10月20日刚通过的。
    • 不推翻这个邪恶政府,还继续让他伤害你吗?干!
      • 刚上台,想推翻不容易。但媒体曝光显然起了作用,上边那个立法刚通过三天,还可以追诉到4月14日,多数法律不给追诉。
    • 等明年房事崩盘后跟开发商说再降15万、不然房子你自己留着 +1
      • 好,听你的😁
    • 合同里写得很明白。。原材料和人工等他们不可抗拒的因素,这些费用都是消费者来承担的。建筑商对这些楼盘没有产权。他们跟你家清洁工一样,药水涨价,你要多付,而非清洁工人!明白吗?
      • 明白明白!常识里开发商和建筑商是俩概念。老大的房子翻新,请建筑商。买新房,找开发商。要是开发商把这些都列为不可抗力,比M公司的条款“ 所有纠纷均有仲裁解决” 厉害多了。 +1
        • 大陆那个2万亿的开发商崩盘后,我才知道。大陆的买家,在签约时就要开始供房。那是全款付。这里只是个期货房。我们逃荒的那个年代,西方国家是没人买期货的。开发商不是一般的资本家能做得起。这都是亚洲人给带来的乱象 +2
          • 这事也能怪在亚洲人身上?亚洲的很多国家的很多东西不都是从西方学来的吗 +2
            • 这玩意是香港人搞出来的!以前我们逃荒的时候,发展商要把屋子建好后,也就是生产出成品后,搞得干干净净,才能变为商品。你买了后(跟车一样,立刻开走),带着老婆的,立刻就可以入住
    • 多读书,了解这里开发商合同条款。盲目支持都是不理性的行为。 +6
      • 卖家的合同条款完全排除了通过诉讼解决纠纷的可能,签了就是认赌服输。国内叫这样的合同为格式合同,一旦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产生歧义,应按照不利于合同提供方的理解为准。多人请愿,也许可以改变点啥。上边万宝同学提到的安省20日刚通过的法律修改就是成果。 +1
        • 美国不允许有预售屋,必须建成才能卖。加拿大就不学好。开发商不仅可以用你的钱盖房子还不用承担风险。 +1
          • 还有更不学好的,中国的银行直接把你买房的全额贷款给开发商挪作它用,给你个烂尾楼,你还得为你的烂尾楼继续还银行贷款。 +1
            • 确实,那就更流氓了。
          • 谢谢。有这事,全世界都在预售。。。
        • 你这个是情绪化导致,理性看待问题,这种签字只能感动自己 +2
    • 我上次买的一个就取消了,有些买家合起来请律师打官司,我没有参加,不公平的事太多了,我都全部看淡了,就像进赌场一样,愿赌服输,忘掉先前的,精神抖擞的重新开始
      • 👍
      • 你这种情况完全应该请愿上访,我绝对支持你。 +2
        • 那个开放商在原址有申请了新的大楼,政府也又批准了,看到政府的态度,我早就习惯了 +1
      • 对于普通家庭来说,十五万是挺大一笔钱。估计买新房时也没抱着赌博的心态。可能是对合同没了解透彻或受到不正确的指导才做了不close 的决定。但就这样损失十五万税后的钱对普通家庭来说都是很难接受的。开发商扣些罚金可以,但整个十五万都不退不合情理。 +2
        • 合同里肯定对订金以及不close有说法,没close不退定金是常规做法,尤其是2018年房价大跌的时候。她损失的不止是15万订金,还有原来的房子在最低价位卖的,还有这4年的各种艰辛。相信应该是被人误导了。 +5
          • 所以我觉得她发声是可以理解的,这种常规做法不合情理。要争取改变。 +1
            • 如果合同里有写不close就不退定金的话,她怎么弄都拿不回来钱的。 +2
              • 我也觉得凉凉,谁愿意做她的仲裁方?
        • 还有这事,开放商把这十五万都拿去了?如果是真的,那真是一帮畜生啊,吸血鬼
          • 人家房子建好了,然后她说有个窗户和plan不一致,她不要了,开发商还得再接着低价卖房子,订金肯定不退了 +5
            • 如果客户一些做法和签好的合同不一致结果会是什么,不管开发商和个人如何做,法官应该站在双方立场上考虑问题才能公平
              • 客户的做法和合同不一样就得谈啊,直接毁约肯定不妥,一般都会有惩罚的,如果是你那种被开发商毁约的事大家一定会支持你打官司
                • 不容易,在加拿大的花大钱请律师才行,没有律师法官会糊弄你
            • 如果开发商没有违约,
              就算买家再不想要也不会不close。换过来想想如果是买家违约,会怎样?
              出台制裁开发商的法规,就是改变不合理合同的开始,相信也是很多受害者的争取来的。
              合同应该保护双方权益,买家请律师看合同,那如果看出来啥不合理的能改吗?
              楼花破产至少要退些定金吧,这种把全部定金全扣掉太难接受了,对于普通人来说,十五万不是那么容易存出来的。
              • "买家请律师看合同,那如果看出来啥不合理的能改吗?"不是改,是可以添加一些条款,同时律师会给出一些意见和建议是不是需要冷静期内cancel掉这个合约。
                例如律师可以帮忙添加:closing的时候,最多不能超过多少添加金额之类的。这些律师review了以后,都可以加的。律师很清楚如何保护买家的利益。我在之前就问过她,10天冷静期内有没有给律师review过。她没回答我。签合同的时候必定没想过房价会下跌,所以估计当时是决定要的。 不过再怎么着,也不能没有律师帮忙review条款。这点小钱不能省。
                • 我沒看到你的留言,但当时买房没有十天冷静期,我合同是签完后第四天才拿到。至于法官在判决书里有关签合同之前的描述,是Mattamy版本。我的故事沒在判决书里呈现。这也是四年官司审理中,我的case无法出现在公众视野里。请大家支持我
                  • 所有楼花均有10天冷静期,这是法律规定的。我不知道你买这个楼花有没有中介带你买的。我以前也不知道,是我的中介在签约以后告诉我要找律师review一下条款的。我马上找了一个地产律师,律师帮我review了以后添加了几个条款。

                    review以后他还给我解释了一下。说不少地产商在closing的时候要加价,因为合同上写了一些不可抗拒因素。他说一定要加一个不能超过多少钱的条款,否则closing的时候有可能被漫天要价。后来他的助理帮我发了补充条款。地产商那边应该也接受了。

                    我后来想想,估计其他没有找律师的就一定没有这个条款,那到时候closing的时候就有要求加不少钱的risk。

                    我还有看到有人说出租房子也要通过律师。因为律师深知游戏规则,如果要增加租金,律师知道如何处理。

                    我很能理解你的心情,也很同情你的遭遇。移民对于我们这些在国内长大的人来说,无疑是一个文化和思维,还有游戏规则重新建立的挑战。一定要懂西方的游戏规则,才能做到游刃有余。

                    15万真不是一笔小数字。买房子是一笔很大的投资,不能意气用事。有不少时候只能吃小亏占大便宜,市场大势一定要看清楚,不然一脚踏空。

                    我会去签的。

                    • 谢谢支持,当时买Mattamy 独立屋期房,没有十天冷静期.
                    • condo楼花有,房花好多没有
              • 如果是去年买家肯定会要,毕竟房价涨了几十万,即使自己不喜欢转手卖掉也可以挣一大笔。 但2018年那时候房价大跌,即使开发商完全按合同做也有不少毁约的。至于楼主为什么不close只有她自己知道,毕竟因为一个窗户没有完全满足她的要求就不close是说不过去的 +3
        • 现在涨了一百万了,有时还是按照契约精神来、不要耍小聪明。 +3
          • 书读多了,契约精神还要选时间段,自欺欺人嘛。
            • 出来混早晚要还,任性导致今天
      • 干脆买现房更安全。可大部分华人中意全新的房子。
        • 那也得公平合法合理
          • 买7年以上的房子,其实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一般basement可以close了。10年左右新的房子,周围设施和社区还可以比较成熟。刚建好的房子周围都是尘土飞扬的。
            • 我一个朋友别人住过的房子不爱住,一定要全新的,社会就这样各有心思
    • 资本主义社会肯定是大资本家得利,就象小店竞争不过大公司一样的。但是靠政府法律条文是不行的,重要的是鼓励竞争。如果房子价格50万,定金就只会几万,一般人就能承受这损失。但是加拿大政府一群左左,限制土地供应,烂印钞票,把一个水泥笼子也弄成上百万
    • 请愿实际效果几乎等于零。现在就算爆给媒体也没人管。地产商是大金主,谁敢得罪?所以东方是权主,西方是金主。民主只是一个幻觉,不入金主法眼的是成不了候选人的。 +7
      • 精辟。 +1
      • 这种放之四海可以解释一切的结论,比就事论事容易得多。假设媒体介入了请愿事件,你认为媒体可以用什么理由帮买主讨回公道,而且这个理由还可以在社会上被普遍认同?
        • 你可以点击链接看英文请愿书。媒体中文翻译有点差异,但这不重要。我正确例出所有判决书,你有时间可看具体内容。如果我是无理取闹,现也不会有近430个支持者。没有理由让新房买家一定要closing illégal building.
          • 你说的illegal building具体指什么? 没有permit是不可能的, 否则开发商也不敢让你close. 一个building 是不是legal在政府那里是可以查得到的。大家同情你并不表明你做的就对。这么折腾4年对你的家庭尤其是孩子影响太大,钱可以再挣,move on吧 +1
            • 请愿书中具体文件都贴在那里,有时间可查看。但走到现在,这也不重要了,请大家支持我
          • 您多心了,我的帖子没有暗指您在无理取闹。因为楼上的帖子是这里点赞率比较高的,我想知道他/她除了这些大理论外,有什么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法。正因为我几乎看过了所有的文件,所以才想知道其他人的看法。 +1
    • 我10+年前买的新房,比较在国内买房,风险低很多。
    • 支持一下。有些人跪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