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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氏逆反定律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文章来源: 班门斧 于 2005-02-07 01:10:13
http://www.westca.com/index.php?name=Forums&file=viewtopic&t=27454

班氏逆反定律
(班门斧)

1、班氏第一逆反定律(班氏加税定律)
我是一个工薪纳税者,因此,我欢迎并支持绝大多数的加税(包括提高税率和增加税种)。此乃班氏加税定律。

嘻嘻,反了?神经有问题?No!是大多数正常人在这个问题上神经有问题。增加税收有利于国家和社会建设这个大道理咱先不提。我说,只有我的前后左右那百千户人家多交了税,我才能生活在繁荣富强、福利可靠的国家。一直以来,群众总有一个惯性,一提加税就群起而嚷嚷。某些政客小人总是能牺牲社会利益,用减税口号来换取选票。班氏对此总是笑而摇头:鹰目寸光,糊涂一时呀!富翁们能够全靠自己的钱柜,平民才较多地指望社会福利。一般而言,多征税才对我等平民有好处,懂吗?(当然,监督官员廉洁奉公,减少公款开支浪费,这是另外一个话题了)

2、班氏第二逆反定律(班氏公费医疗定律)
我有时要看病吃药,我将来年老要更多地看病吃药,因此,我希望在看医生治病买药方面降低公费支付的比例,适当增加自费比例。此乃班氏公费医疗定律。

嘻嘻,反了?神经有问题?No!是大多数正常人在这个问题上神经有问题。国家医疗、保险公费医疗的伟大意义咱先不提。我说,只有我的前后左右那百千户人家少浪费医疗资源,只有医疗卫生机构适当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人力物力的空耗,我现在和将来的医疗保险才有坚实和长远的保证。

医疗垄断拿人民做人质,天价地要挟政府,几乎拖垮社会经济体系,这个问题已经严重地影响了社会的良性发展。是时候应该大力改革社会医疗制度了。应该适当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小幅度增加个人自付费的比例,增加择医选药的自由度。让服务好医术高的医院及医生得到奉场,让价廉效显的药品得到畅销。这样,病者老者才能得到长治久安。

3、班氏第三逆反定律(班氏抑制工会定律)
我是工薪劳工,因此,我希望严格抑制工会的活动,适当保护雇主和社会公共利益。此乃班氏抑制工会定律。

嘻嘻,反了?神经有问题?No!是大多数正常人在这个问题上神经有问题。当今的加拿大民主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任何问题应该寻求协商和法律途径解决,工会也不能例外。工会,尤其是行业工会频繁地组织罢工是一种反文明、反社会的不光彩行为。尤其是近几年来,BC省的各种工会所组织的历次罢工,每每造成几千万加元的直接损失,几亿至几十亿加元的间接损失。我悄悄地告诉你,如今哪个大老板、大股东、大财阀不是腰缠万贯,连子孙三代也已经保证锦衣玉食的?你罢工他就多点时间到夏威夷度假,然后把生意、工厂搬到第二个国家得了。唯一(请用重音读这个词)受损失的是公共社会和劳工大众。同志哥呀,不能用上世纪初的眼光来看待今时之罢工哟,昔日是地域经济而今是国际化经济,昔日是镰刀棍棒社会而今是法制加合约的社会,性质绝然不同哦。在当年资本家的皮鞭加铁窗的工厂里面,工人阶级甘冒饿死打死的危险而毅然举行罢工,是生命的抗争、人权的觉醒,是一种人类社会的进步。而今是法制加合约的社会,招聘和受雇是平等自愿的,资方并无强迫你、残害你(如果有,你到法庭告他呀),动不动就全体大罢工,绑架人民,要挟政府,这已经蜕变成为一种反文明的反动行为。

应该制订严明的法律:1、严禁行业性罢工。行业性罢工是拿全社会做人质,是一种反社会的反动行为。2、禁止强制停业性罢工。你自己不干可以,但你不能强制阻止另一班人接替上班(再说自由民主的社会里怎能够阻止别人招聘和受雇?)。要让事实说明别人还是没你干得好、没你干得值,这才是你的本事,而不能以野蛮取胜。3、禁止时薪超过24元的人参与集体罢工(相对于最低时薪八元而言)。BC没看见十二元以下的罢工,却频频有二十元以上的罢工,真是咄咄怪事。公众总是容易受一些思维定式的蒙蔽,让我来揭穿这个纸糊的灯笼吧。有人说高薪者薪还不够高才罢工,其高知、高技、高能值更多钱。我说,呸!有本事你跳槽呀,应聘更好的位置拿更高的薪酬呀。如果你放弃这个位置就找不到吃饭的地方了,恰恰说明这里给你已经够高了。让我们回顾一下,近几年BC的一系列罢工,每每造成航空瘫痪、轮渡瘫痪、交通瘫痪、邮政瘫痪、学校瘫痪、医院瘫痪、外贸瘫痪、旅游瘫痪、林业瘫痪、渔业瘫痪、垃圾横街、满目苍凉。社会动荡,经济重创,民不聊生,怨声载道。最后,多数罢工还是被判为非法而灰溜溜地收场(也有部分是重伤了社会之后而要挟得逞的)。与其让这类有害的闹剧一再重演,不如尽早制订法律预先将其禁止。

是否由于有部分罢工要挟得逞,就可以证明罢工还是有社会积极意义的呢?非也。根据价值规律、根据市场经济规律,在一个民主自由法制的社会里,行业的总平均工资水平是自动回荡在合理值附近的,不可能有大的偏差。如果偏低了,则跳槽改行退休的就多了而且新入行的就少了,人手马上会短缺而工薪飙升。如果工资偏高了(包括用罢工等强硬手段取得的不合理高薪),则企业成本上升,利润下降,投资退缩,工厂外迁,生产重心外移,则劳工的就业市场迅速恶化,相互倾扎,工资下滑。所以,即使是所谓的罢工胜利,也是一种杀鸡取卵的短视行为,宏观上只是损害了本地的社会经济,没有任何一方得到实质性的利益。

最近的两三个月前,素里的一间卫浴设备厂的罢工风潮就很具有典型意义。该厂原先利润较丰,老板也较为“仁慈开恩”,几乎从不解雇员工,即使开工不足也不压缩工日,让工人回厂上班(部分时间看看报纸)工资照领(从政治经济学角度看,这不是一种理想状态)。后来,工人们知道了工厂利润较高,就群起而要求加薪,资方无奈只好较大幅度加了薪(八元加到十元),这时应该说就是劳动力的价格振荡到较合理的点了。但一些不理智的人还是不知足,乘胜进军组建了工会,并抓住工厂业务订单最忙的时机组织了长达几星期的全厂总罢工,工厂经济损失惨重,资方忍痛再次加薪(十一点五元,按相应劳动强度和技术难度比照同地区水平,应该是偏高了)。风波过后,工厂订单锐减,老板也觉灰心而着手将主要业务重心转移往亚洲,目前的情况是大量工人已经被解雇,留厂的少数人也人人自危,且开工不足,领薪不足。人们不无揶揄地说“工人们搬起石头打了自己的脚”。同志们哪,你从这个实例学到罢工政治经济学的一课没有?

那么,工会有没有存在的必要?现代工会的社会意义(作用)是什么?工会是代表一盘散沙般的员工,以一个明确的、实体性的、熟识法律条文的、具有丰富交涉经验的主体身份,对内,照顾帮助有需要的员工,对外,与雇主及社会各界谈判、打交道、对簿公堂,以维护劳工的合法利益。尤其是,当一个或少数几个员工作为弱势方受到侵害时,更需要工会的组织力量的帮助和维权。这才是现代工会的正业。我们要警惕工会走到反社会、反文明的邪路上去。

退一步来说,即使不是以罢工的剧烈行为,而是以行业施压等种种要挟手段取得不适当的高薪,也不是一个好事。资方感到在此经营无利可图,运作不顺,就会搬家搬厂,或生产重心他移。结果损失的还是本地劳工和本地社会。所以,还是应该贯彻平等、互利、双赢的文明原则。

我是一个工薪劳工,我希望资方受到更好的保护,在BC更顺利地发展事业,搬走的更少,投资得更多,开办更多公司工厂,最后,我更容易找到工作而且薪酬更加稳定并提升。

班氏补充:发出本文之后,又看到2005年2月8日的《星岛日报》上有两则罢工和一则罢工警告的报道。尤其注意到,两起罢工的都是政府发饷的公共事业机构,预警罢工的是建筑行业(总)工会(威胁2010年冬奥运建筑的工期和成本)。联想到BC省每年此起彼伏,数以十百计的罢工,不能不认识到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一个严重问题。

百多年以前,人类社会进程处于资本主义的初级阶段,即资本的原始积累和劳工的温饱生存尖锐对立的时期。其时代真理是“不强行斗争就会失去温饱”,因而团结、工会、斗争、罢工都是时代的需要。但马克思错估了资本主义的发展方向,资本主义并没有走向他所预言的资本垄断--经济危机--社会动荡--帝国主义崩溃的结局。而是成功地实现了社会改良,巧妙地借助民主政治和反大资本大企业经济垄断,使社会从和睦安宁走向繁荣富强。铁的事实使不少高级学者、社会学家、政治家、革命家大跌眼镜,口瞪目呆,而且久久不肯对现实作出痛苦的承认。

资本主义经过百年的朝气蓬勃发展之后,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一个新矛盾又悄无声息地产生并越来越严重地阻碍了社会的发展。近二三十年欧美日社会的困境和经济停滞不前,几经苦苦挣扎毫无效果,令不少专家学者莫名其妙,不知根本原因何在。

由于有了民主监督、权力制衡及反垄断法,资本主义社会有效地避免了长官政治腐败和大资本大企业经济垄断腐败,这是好的。但要使社会上升到一个更高的层次,现在轮到要反对一种新形式的腐败,这就是“劳工腐败”,更准确地说应该是“垄断行业劳工和公共事业公薪劳工腐败”(为便于指称,名之为“班氏公薪腐败”)。为何要喻之为“腐败”呢?现代之欧美日劳工,只要是有任何一份工作干的(失业和残疾贫困问题属于另外一个问题),都会远超越温饱生存水平。绝对可以肯定,劳工的利益诉求仅仅是为了私人财产的增加、得到更优越的生活甚至一定程度的奢侈消费。因此,如果这个利益诉求是合乎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则还是无可厚非的。但这个利益诉求如果逾越了法规和合约、伤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这就是你这个特定的一帮人在强行实行“腐败”,而不是一定要当上高官才能称为腐败。在现代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里,社会发展的最大障碍不是在于已经受到市场经济杠杆相互制约的中小企业及其员工,而在于有力量绑架人民、要挟政府的垄断行业及公营机构的劳工(集体、工会)。

微观上,我们经常听到一些人洋洋自得地说,我入了工会,所以能拿没入会的人的两三倍的工薪,我上班吊儿郎当磨洋工,只要不犯大错,没人敢开除我。这种情形成为较普遍的社会现象,社会还能高速发展吗?社会公共利益没有受损害吗?这不是劳工腐败是什么?!

在公营机构服务的人,如果顺乎合适的途径努力争取升职和提薪,也是无可厚非的。但如果与社会上同等技能难度和同等辛苦程度的自由职业者和中小企业员工相比,在得到比他们高得多的薪水(一般是两三倍)还加上优厚得多的福利条件下,还为利益闹得凶的话,这不是腐败是什么?!不要误以为我这个团伙有能力争取到这个利益,就不是腐败了,这不是正确的是非标准。那些高官还有能力争取得更多咧,同样是利用自己所处职位的腐败,这些都是同样性质的社会腐败!扪心自问,你愿意跳槽吗?你敢辞职吗?你说,这次如果不增加薪水或福利,老子就不愿意再干了!好,我支持你斗争、罢工。

不久前,因BC省维多利亚市医疗卫生系统后勤职工集体合同约满续签事,工会组织了涉及两万多劳工的罢工斗争。据报起因是管理方不愿意续签雇佣合同,逐步放弃雇佣时薪底线为21元的工会会员,转而招聘时新12元的非工会劳工,而原两万多职工的就业受到了威胁。报道还说,时薪12元聘来的是包括持有执照的熟练技能工(厨师等),工作更卖劲、更好管理(要努力保饭碗哦)。因没有深入调查内情,本文不想在此公开置评此个案。然而,你认为哪方有理?公平何在?一切具有社会正义感的人对此有什么样的感想呢?

如何掌握这个利益诉求的度呢?“班氏公薪腐败”的产生是由于其制衡是单向的。闹一闹就有薪加,谁不闹呀?“班氏公薪腐败”是继长官政治腐败、大资本经济垄断腐败之后的又一大社会腐败。由于它至今未受到有效制约而严重伤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损害了社会公平、打击了社会正义和社会积极性、破坏了社会财富的良性积累,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新时期的资本主义社会革命,主要任务之一在于严格限制公营机构及行业性工会罢工,并制定科学合理的薪酬准则,对公营机构及垄断性行业的薪酬,制定一个法规性的公式,按物价上涨指数及该行业员工辞职率计算应否加薪及加薪幅度(对比社会平均值,辞职率高或低就是薪酬偏低或偏高的最客观的指标),这是“班氏公薪准则”。本行业本系统的年辞职率高于12%(举例),则加薪。年辞职率低于12%,则不得加薪,没人或少人愿意走,大家都视这里为高薪肥缺,加什么薪啊?瞎扯淡!用“班氏公薪准则”消除“班氏公薪腐败”,是资本主义发展到一个新的历史阶段的一次深刻的社会大革命。谓之“大”且是“革命”,是因为这次社会改革将触动一个较大的、目前正在主事的一个社会主体阶层的利益,斗争的社会阵痛将会是旷日持久的。但这个痛苦是社会发展不可避免的,唯有完成这次社会革命,才能达到社会的全面平等、全面制约,资本主义才能上升到一个新的发展平台。

资本主义从诞生以来,经历了第一阶段--初始阶段,以资本的残酷剥削和劳工的生存斗争为主要特征。第二阶段--成长阶段,以民主政治(包括民主选举、严格法治、合理税制和尊重基本人权)和反大资本经济垄断为主要特征,有效地防止了长官政治腐败和资本主义经济危机,使资本主义成功地避免了崩溃,取得了初步的体制成熟和社会富裕。第三阶段--持久繁荣阶段,以全社会的全面平等、全面制约、持久发展为特征。资本主义要发展到这个更高一级的阶段,就必须用“班氏公薪准则”消除“班氏公薪腐败”,使官吏与非官吏、企业与劳工、公营与私营,社会的一切大的方面都处于同等的制约之中,社会财富和社会资源良性积累,社会经济得以保持可持续发展状态,社会实现长久的繁荣。

4、班氏第四逆反定律(班氏抑制劳工定律)
我是工薪劳工,我家人亲朋都是工薪者,但我希望严格抑制劳工的利益诉求,大力保护和偏袒企业雇主的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此乃班氏抑制劳工定律。

嘻嘻,反了?神经有问题?No!是大多数正常人在这个问题上神经有问题。这条与班氏第三逆反定律(班氏抑制工会定律)形式上有点类似,但本质不同。第三逆反定律说的是应如何处理工会与雇主企业这两个对立面的关系。本条讨论国家(社会)应如何看待全体劳工的权益(当然也包括没参加工会的)。
班氏认为,在社会经济链上,企业利益和劳工利益不是同一个层面的东西,不是简单的对立平等的关系。以往的社会经济理论把企业利益和劳工利益看作是一对矛盾的对立统一体,以至在社会革命和社会建设中犯了一系列的错误。
在社会经济链上,企业利益是第一性的,劳工利益是第二性的。它们是主从关系、派生关系或者说是递进关系。尽管企业利益在资本家袋里,劳工的利益在劳工私人袋里,好像彼此消长,但这是表面上、形式上的假象,也蒙蔽了众多专家学者。
班氏指出,国家(社会意识主体)应该坚定不移地袒护企业利益,政策要毫不犹豫地向企业倾斜。在严格执行法规,尊重基本人权的基础上,在一般利益矛盾中支持企业、抑制劳工。要彻底反转现时动不动就最大限度地袒护劳工利益的社会定势。那是社会性的错误,是历史性的错误。我们更要揭穿政客们假扮“站在人民利益一边”,实质是谋取选票的政治伎俩。
作为个体、个案的被侵害的劳工利益要维护。但宏观整体的劳工利益不是你维护它就有利于劳工了。一个省有一百万劳工,原有一万家企业可雇佣九十万雇员。如果政策强力保护、袒护劳工权益,企业经营维艰,引起一千家企业歇业或外迁或收缩,社会雇佣容量变为八十万。另一种情况是,如果政策强力保护、袒护企业利益,政府及政策上不显性支持劳工的利益诉求,企业经营顺利且有利可图,企业数量发展到一万二千家,劳力需求一百一十万。你能看得出哪种情况容易找到工作吗?哪种情况社会稳定,薪酬水平高?哪种情况下的劳工利益好?第一种变化使劳工在雇主面前屈膝乞怜(这是社会现实,你必须这样,否则你就全家挨饿,不管你有多大的骨气和多高的牛气),第二种变化使劳工被雇主抢聘而待为上宾。可见,简单而直接地去袒护所谓的劳工利益,劳工反而没有得到好处。这个“班氏经济链”观点强调了企业利益与劳工利益的矛盾对立性不是其主要本质,揭示了两者关系的根本实质是相连相扣、相辅相成。知道吗?中国有几句成语,舍本逐末,欲速不达;杀鸡取卵,适得其反;欲擒故纵,放长线钓大鱼;舍不得孩子打不到狼,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班门斧 banmenfu@yahoo.ca

附注:
3、各次发表前后,作者有时作少量的字词修改。
2、第二次发表(修改稿)时间: 2005-3-13 14:43,http://www.westca.com/index.php?name=Forums&file=viewtopic&t=30144
1、第一次发表时间: 2005-2-06 14:26,http://www.westca.com/index.php?name=Forums&file=viewtopic&t=27454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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