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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当然不知道,因为保守党当政时对民主改革什么也没做。自由党政府在历史上第一次确定在省选之前必须审查政府财政,而不是由执政党湖边乱凑一个好看的数字,结果却隐藏几十亿的赤字,坑害下一任。这些都是明显对执政党不利,约束执政党的事,这体现了自由党的公心和开明。

除了选前审计之外,自由党政府在历史上第一次把省选日期固定下来,而不是由当政的省长选择一个对自己有利的时机。

至于选举制度改革和现在的混合比例制度,确是很多人长期的呼吁(我记忆里其实主要是新民主党的人长期要求)。具体的选举改革意见不是政府提出的,是由公民联盟拟定的。

自由党响应民众的呼声,举行公投,我认为这是一件好事。上文说过,我不赞同他们诉求的理念,但是只要他们有足够的人数,我赞同他们有争取他们诉求的权力。这是民主最基本的一条。公投之后,“是”是一个结论,“否”也是一个结论,不管如何,都是一个很有意义的结果。

固定选举日、选前审查政府财政、选举制度改革等等,我觉得都是不利于执政的自由党,对自由党起到自我约束作用的。但是却加强了公众对政府的监督,方便了民众。自由党能够把这几件其他政党都没有想去做的事情做了,这正说明它的公心,说明它的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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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枫下茶话 / 政治经济 / 现行的选举制度改好还是不改好?
    估计大家都知道了,先简单叨叨两句.
    这次省选,每个去投票的人都给两张票.一个候选人票,另一个是全民公决是否改变现有的投票体制. 现在的投票体制就是一个选区一个议席, 得票最高的当选,第二高的即使是差一票,也没戏. 混合制就是议席分成两部分,一个是直选的,另一部分根据党派整体得票分配. 现在的方案是一共129席,90席直选,39席按党派得票分配. 链接是官方网站,喜欢的话,大家可以自己去读读.
    我觉得,对少数民族来讲,混合制更有利一些. 通常,除了势均力敌的选区,少数民族的选票很难影响到大选的结果,后果就是往往被忽视. 就像这次大选,我没见到任何党派对华人社区作出什么承诺. 或许有,我不知道. 上次,自由党还许诺给个部长,虽然食言而肥,但多少还说过. 这次,我没听过这种承诺.
    如果是混合制,如果觉得两派都差不多,大家可以投最尊重华人的一个党,虽然在本选区没用,在全省就能看出效果来. 一人一票的体制, 少数民族不能太奢望什么,但也不想自己的一票被人家淹没掉.
    • 支持
      • 坚决反对。这是最愚蠢的改革方案:复杂、22位冗员,而且(有朝一日)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这样变态(甚至更变态)的政党送进议会。你难道愿意花钱养这些psycho吗?选举某种程度上就是比赛,比赛就有输赢。不认输就别来比赛。
        你说最好全民共赢,不要有输家?很好,不过人类历史上还没见过有这样的社会。如果有也要等到4007年加拿大实现了共产主义以后。
        非要改革的话,我选择不要政党,人人自治。那么议会是否也应该考虑民情而自宫?
    • 这个论点一个根本的错误就是认为华人有“共同利益”。 其实是没有的。 弄个少数 族裔当花瓶, 是左派爱干的事, 对多数人来说毫无意义。除了那些巴结政客们来 拿税款的“专业”组织以外。
      • 我可不是左派,我也知道自由党那点小算盘,但还是要从个人利益出发吧. 现在华人没有共同利益,并不代表将来没有. 多一个工具在手里攥着,总归有点好处.
        • 支持钉子户。
    • 我还是支持旧制度,新制度有利于远离大众观点的小党派,本来党就够多的了,这样一来保守或自由组建多数政府的机会就更少了,从长远讲不利于政府重大政策的形成和推进。少数党政府推进任何事都要
      看它盟友的脸色,基本的关注点也在于巩固自己的地位,根本没有能力作大的改革。而加拿大和安省因为经济和人口机构的变迁,我人为需要与时具进的东西太多了,现在是被强劲的经济所掩盖,经济不好很多矛盾就会显露出来。
      • 赞同。国家需要稳定的执政党。加拿大省和联邦都有这个弊端。
    • 首先要肯定的是:要改。其次是怎么改的问题。对现在所提出的方案有保留意见,但是比老的要合理。
      • 自由党、NDP和绿党三党合并,这样改最好。联邦同。
        • 那样不行。那样就跟TTC的工会一样了。
          • 挺好。地方两党:自由党和保守党;联邦三党:自由党、保守党和魁北克人党
            • 嗯,上面看错了。以为是自由党、保守党和NDP三党合并呢。
        • 绿党的政策与NPD的相差可大了:绿党支持Regressive taxation,NDP支持Progressive taxation
    • 不喜欢现在提出的这个MMP,平白无故多出26位MPP, 还是党派指定的。其实,真的多出26位,还不如简单地把选区划小点。
    • 另外一个方案可以象Layton当时提出的proportional seating.....每个选区按popular votes前三位入MPP, 但是都没有100% votes, 而是按各人所得的票数在三人总数的比例。。。。呵呵。。当然工资也是按那个比例拿就更好啦!!
    • 不好不好。不是直选出来的这些席位是通过党内指派,作弊的可能性更大。再说少数人就是少数人,跟全省人放到一起更显得少了,更容易被淹没掉。少数人只能打局部战,选上一个是一个,象世家报的竞选者肯定不敢忽略华人的声音。
      • 各选区的候选人也是党内指派的,完全暗箱作业。一回事。
        • 至少你可以选啊?那26个可是人家说啥就是啥了。
          • 在省和联邦一级的选举,实际上选的是党派,选的是各党派的政纲,和候选人的个人魅力关系不大。当然,在十佳堡的选区,候选人如果是华人,应该是沾光的,最起码这个政党看起来比较重视华人。
          • 好像是各党派先给出一个list mmp 的名单,然后让大家选,这样,比如自由党放三个华人,保守党一个不放,自然华人都会选自由党,就怕到头来,名额不够,三个华人还是坐不上去。
    • 组建华人政党,独立参选。
    • 不好. 1/3 议席按党派得票分配,不能反映民意。多出20个议员,工资开销会增加。
      • Agree!!
    • 我准备投反对票.
      • Same here. And I am going to vote Liberal just to prevent Progressive Conservative win.
        • 你说反了吧?
          • nope。主要因为Tory要给宗教学校拨款和推行医疗私有,加上阿富汗。只要保守党不在台上,谁都行。
            • 似是而非,混为一谈。
            • #3946013
    • 如果总议员人数不变,我会支持新方案,但是总议员膨胀26位,这么多冗员,我们得买单,还是支持旧方案!
    • 也许可以建立: 华人左派党, 华人中间党,华人保守党。
      没有必要建什么华人政党。即使有,其施政纲领 - 税收,教育,医疗,环保 也不可能代表全体华人利益,因为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全体华人利益。
    • 古伟凯先生有篇文章,说比例代表制对小党有利。我赞同这样的说法。新民主党说这一制度有利于少数族裔、妇女和弱势团体,实是虚晃一枪。我觉得MMP从某种程度上可能是不负责任制。
      要维护、争取少数族裔权益,并不是硬性地强调要有多少华人面孔,最主要的是支持真正关心新移民、为少数族裔做事的政治势力,坚决反对损害少数族裔权益的个人或群体。

      另外MMP将引入不负责任的因素。

      首先,一部分不分区议员不用对任何一个选区的选民负责任,脱离了原先那种议员代表选区的概念,只要全省有3%的选民支持就可以,脱离了社区支持的基础。

      其次,如果议员知道自己毫无希望夺权参与政府运作,他/她提出的政治主张就有可能不需要考虑任何实施的可能性、总体性和切实性。我不反对小党对民主制度的积极作用。但是MMP这样的制度不能防止少数议员提出根本不切合实际的主张,影响议会和政府的运作效率。因此我个人觉得这也是不负责任的因素。

      我不准备支持这个提议。
      • 你支持的自由党不知道花了多少钱搞出这么一个看不出任何好处的提案,真是浪费我们的钱啊!
        • 有意思! 我不知道自由党是什么态度。但我知道这个世界之大,有与我想法不一样的人。我记得有很多人为这个民主改革已经争取了多年,我不赞同他们的诉求,但是我不反对他们要求这个诉求的权力。我不反对政府就这个重大事件进行公投,但是我会在公投中投反对票。
          • 自由党搞出来的所谓改革提案,这会儿你又不知道自由党的态度了?
            • 您认为要是保守党应该怎样做?
              • 我不知道保守党怎么做,我只知道自由党给自己大幅涨工资,涨税,浪费大笔税钱搞出这个乱七八糟的政改提案。
                • 你当然不知道,因为保守党当政时对民主改革什么也没做。自由党政府在历史上第一次确定在省选之前必须审查政府财政,而不是由执政党湖边乱凑一个好看的数字,结果却隐藏几十亿的赤字,坑害下一任。这些都是明显对执政党不利,约束执政党的事,这体现了自由党的公心和开明。
                  除了选前审计之外,自由党政府在历史上第一次把省选日期固定下来,而不是由当政的省长选择一个对自己有利的时机。

                  至于选举制度改革和现在的混合比例制度,确是很多人长期的呼吁(我记忆里其实主要是新民主党的人长期要求)。具体的选举改革意见不是政府提出的,是由公民联盟拟定的。

                  自由党响应民众的呼声,举行公投,我认为这是一件好事。上文说过,我不赞同他们诉求的理念,但是只要他们有足够的人数,我赞同他们有争取他们诉求的权力。这是民主最基本的一条。公投之后,“是”是一个结论,“否”也是一个结论,不管如何,都是一个很有意义的结果。

                  固定选举日、选前审查政府财政、选举制度改革等等,我觉得都是不利于执政的自由党,对自由党起到自我约束作用的。但是却加强了公众对政府的监督,方便了民众。自由党能够把这几件其他政党都没有想去做的事情做了,这正说明它的公心,说明它的开明。
    • 我不赞成改。在这种议会制民主制度下,政党中央执行机构和党领的权利已经很大了,如果再改成新的制度,实际上加大了党领的权利,他可以有很大的权利用提名的方式分配议席,这好像离民主越来越远了。
      新的制度实际上就和台湾的不分区立委是一个概念。表面上好像是体现了民主,实际上是增加了党领机构的权利。个人觉得更不利于选民的利益。

      本人主张美国式的分散的政党结构。党领和中央执行机构的权利不可以太大。党应该是一个松散的机构。党的议员首先代表的是他(她)的选区、选民的利益,然后才是所谓的党的利益。而像加拿大、日本、英国等议会制民主制度下,党的议员首先服从党的意志,选民的利益反而放在了次要的位置,看看安省特别是大多伦多地区选出的联邦自由党的议员们为他们的选民做了些什么。难道我们还想削弱自己作为选民的利益么?
      • 赞成!
    • 我赞成改.既然省选主要是选党派及政纲,目前的制度,候选人的魅力掩盖了选举的要旨,所以新法尽管不完善,还是有进步,应该支持.
      • 进步?平白多养二十几个婆婆?
        • 并且,这些婆婆向谁负责?换句话说,谁有权开除他们?如果他们干的很差,民选的话下次选举只要51%的反对票就可以开除他们,任命的话则要97%的反对票。这就意味着即使他们是华人,他们也不可能代表华人选民的权益,他们的老板是党主席,不是选民。
        • 还有,有什么机制可以防止跳槽换党的?
    • the MPP system will reduce the number of MPs accountable for their riding districts and create more politicians in total which means more tax payers' money. I'm against it.